关于举办第五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校〔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党支部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2019年4-5月。
三、培训教材和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9年全国“两会”精神等。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本学期培训的重点,各分党校在安排课程时,应从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团中至少选择1名宣讲专家进行宣讲。
教材由学校党校统一提供。参考教材:新时代大学生党课教程(初稿)。
四、培训方式
采取辅导讲座、自学、网络学习、分组讨论、观看视频、社会实践等形式。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院党委分党校自主命题,组织发展对象进行结业考试。
六、学校抽检
学校党校将于5月上旬从各分党校随机抽取学员进行抽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相关要求:
1.所有参加党校培训同学必须遵守培训班相关规定;党校实行本人签到的方式进行考勤纪录,无故旷课者,将取消参加培训资格。
2.每位学员上课时应认真做好笔记;每位学员在结业后上交一篇1500字左右心得体会;
3.本次培训设考试课,考试占60%,课堂考勤、课堂纪律、总结文章和课堂笔记占40%。
4.本次学习培训将作为该学员入党的依据之一。
5.培训班结业后,小组长负责收集学员笔记、考勤表、课堂笔记上交学院党委办公室。
6、本次培训班,党委将重点审查各党支部推荐名单的学习资格,凡是党支部未召开发展对象会议,积极分子考察表上的考查意见、确定发展对象会议意见和支部记录本上会议记录不完整的将取消培训资格。各党支部在4月10日开课前要做好考察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工作。
八、相关附件
附件1.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2.第5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