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材料加工与新材料研究中心
实验室疫情防控应急指引
更新时间: 2020-05-11     访问次数: 228

各实验室疫情防控应急指引相关工作的管理、防控和落实,由实验室所在学院书记和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布置;各实验中心、平台负责人作为主要责任人审核把控防疫方案;各实验室管理人员作为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方案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 安全排查。组织开展开学前全方位,拉网式安全大排查,建立实验室疫情防控安全责任制,重点对实验室风险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管理等进行工作检查,对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并及时整治,确保不会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准入管控。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师生员工进入实验室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实验室。

    3场所卫生。创造良好的实验室环境,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做好实验室的保洁和消毒,科学布局洗手池等清洁设施,确保水龙头数量充足,配备肥皂、洗手液等,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实践教学任务较多的机房、公共实验室、实训室和持续开展实验的科研实验室等实验室场所参照教室和自习室进行场所卫生管理。要求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地面每日使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2次。

    实践教学任务少的专业实验室等,需在开课前进行开窗通风不少于30分钟,本日教学任务完成后使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实验室在开展教学任务前要对实验室门把手、操作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非精密仪器的常用接触面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语音室鼓励学生自带耳机。

    4、教学人员组织安排。室内实验教学要求每批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总数保证生均不小于2平方米的操作面积。室内开展的每组人数2人以上(含2人)的实验原则上暂不开展,户外开展的每组2人以上(含2人)的实验由学院根据操作环境和学生操作距离进行研判,通风良好,距离可基本保持1m以上的实验可在防护要求下进行。计算机室、语音室等场所按原有台套数的一半或保证一人一桌安排实验。

    5、教学过程防护。教学过程中师生均需持续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实验场所,可为学生配备一次性乳胶手套(化学类、机械类实验室等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实验需优先采用符合操作规程的个人防护)。无法提供手套的实验场所或操作过程中必须裸露双手的实验,实验指导教师需提醒学生操作过程中注意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在完成实验后第一时间按规范洗手。

    6、做好废弃口罩等污染物品的处理。独立楼层或楼栋的实验场所,需按学校工作手册要求设置“口罩回收专用垃圾桶”,引导师生将使用过的口罩统一放在专用垃圾桶内,每日用使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3次。

 


 

 

| Copyright © 201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网站搜索 | 网站管理 |

中国 福建 福建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350118 电话:0591-22863279
设计美化:冰香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