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男,福建福清人,学号:1609102207,曾就读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0902班。该生由于个人原因(出国),于2011年9月提出休学申请,休学时间为2011年9月―2012年9月(见闽工院〔2011〕教120号)。
鉴于该生休学期满暨2012年9月,一直到至今仍未提出复学申请,学院于2014年6月3日召开党政联席会,就此事进行了研究讨论,决定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四十七条“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给予陈星勒令退学处分。
福建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6月3日